《性权宣言》,原来我们有这么多性权利(一)
性权利是人与生俱来就具有的最基本的人权。不论性别怎么、成年与否、不论性倾向、性别认同怎么、不论残障人还是健全人。
性权利是人人普遍享有的权利。
国际《性权宣言》是由国际性健康协会(WAS,World Association for Sexual Health)提出、弥补和通过。
国际上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性权利的重视度并不相同,
许多国家和地区现已达到与性权利相关的一致,
且许多一致被归入国家宪法和法则。
在我国,性隐私权、性持平权、性健康权、性教育权等,
也都归入了我国全面性教育的各类相关文件中。
依据国际性健康协会的性权宣言,
咱们每个人都享有以下性权:图片
1. 持平与非轻视权
人人都无差别地享有本宣言论述的所有性权,
不因比如人种、种族、肤色、性别、言语、宗教、政治或其他不同政见、国家或社群来源、居住地、贫富差距、出生地、残障与否、年岁、国籍、婚否和家庭状况、性倾向、性别认同和性表达、健康状况、经济和社会方位以及其他方位等因素而有区别对待。
牛逼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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