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15|回复: 8

举报嫖娼需要什么证据?嫖娼被抓会怎么处罚?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956

主题

1058

帖子

2万

积分

超级版主

积分
21756
发表于 2020-2-18 11:28: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嫖娼在我国属于一种严重的违法和影响社会风气的违法案件,对我国的社会管理和社会风气都比较严重的影响。举报这类违法案件需要具有强有力的物证或证言来证实这类犯罪。举报嫖娼需要什么证据,都会怎样处理呢?
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除了嫌疑人的供述外,公安民警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如:民警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或者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或者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者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 
《刑事诉讼法》第46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中,仅有卖淫、嫖娼人员的供述,而无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如果嫌疑人不承认卖淫嫖娼,但公安机关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由于法律并不追究属于道德范畴的婚外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因此公安机关除非有证据证明双方的行为不是以感情为基础,而是基于金钱和性的交易,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一、认定嫖娼罪需要哪些证据
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她的陈述中,指认你为嫖客,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时,你和她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
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述或口述的证词。
此外,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
嫖娼是违法的行为,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办理卖淫嫖娼案件的程序
(一)传唤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二)讯问、查证
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卖淫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 .经讯问、查证,有证据证明一方是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以及另一方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在讯问、查证时,注意应将双方分别讯问、查证。


(三)强制进行性病检查
认定为卖淫嫖娼的,公安机关必须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以调查和区别卖淫嫖娼人员是否涉嫌“传播性病罪”。强制检查性病的方法可以是:由公安民警将卖淫嫖娼人员带到性病监测门诊(或者是有皮肤性病科的公立医院)检查;公安机关一次抓获多名卖淫嫖娼人员时,公安机关可以通知有关医疗、卫生部门派人前来检查。
强制性病检查的费用,应由卖淫嫖娼人员本人或家属负担,公安机关也可以从卖淫嫖娼人员被扣押的财物中预留或先行扣除必要的性病检查治疗费用 .
应当注意的是,强制检查性病是公安机关办理卖淫、嫖娼案件必经的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程序。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并便直接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即是公安机关执法程序上的违法。


三、嫖娼构成犯罪的行为
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
(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罪(非性工作者)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性工作者未满14周岁——涉嫌嫖宿幼女罪(目前该罪已经废止,以***罪论处)
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
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
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2、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我国对这类案件的办理有着严格的规定,需要当事人进行相应的违法活动,我国的办案机关进行相应的处理后进行处罚,根据案件情况的不同会处以6个月到5年以下不同的判决,保证社会的安定和平。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8-3 07:13
  • 签到天数: 206 天

    [LV.7]常住居民III

    6

    主题

    584

    帖子

    6756

    积分

    Lv.15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积分
    6756
    发表于 2020-2-18 11:34: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讲的好详细哦哈哈哈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11-3 11:29
  • 签到天数: 314 天

    [LV.8]以坛为家I

    11

    主题

    5024

    帖子

    2万

    积分

    Lv.31

    Rank: 31Rank: 31Rank: 31Rank: 31Rank: 31Rank: 31Rank: 31Rank: 31Rank: 31

    积分
    26657
    发表于 2020-2-18 12:26: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7-23 09:24
  • 签到天数: 429 天

    [LV.9]以坛为家II

    15

    主题

    4979

    帖子

    2万

    积分

    Lv.27

    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Rank: 27

    积分
    20355
    QQ
    发表于 2020-2-18 12:29: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白嫖算吗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该用户从未签到

    0

    主题

    186

    帖子

    1959

    积分

    Lv.7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959
    发表于 2020-2-18 14:56: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还是用我的早川吧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3-15 17:56
  • 签到天数: 96 天

    [LV.6]常住居民II

    130

    主题

    3494

    帖子

    1万

    积分

    超级版主

    积分
    14637
    发表于 2020-2-18 15:37: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啊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2-10-29 18:40
  • 签到天数: 44 天

    [LV.5]常住居民I

    0

    主题

    160

    帖子

    2685

    积分

    Lv.8

    Rank: 8Rank: 8

    积分
    2685
    发表于 2020-2-18 15:42: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6-6 16:47
  • 签到天数: 49 天

    [LV.5]常住居民I

    2

    主题

    439

    帖子

    2850

    积分

    Lv.9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850
    发表于 2020-2-18 23:23: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看完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2-28 11:14
  • 签到天数: 15 天

    [LV.4]偶尔看看III

    0

    主题

    25

    帖子

    3188

    积分

    Lv.9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188
    发表于 2020-2-22 18:06: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恋爱即分手不算PC吧!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上车

    本版积分规则

    和合晟论坛-全球最大成人用品论坛

    Processed in 0.094857 second(s), 56 queries.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8 Comsenz Inc.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京ICP备13052005号-1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