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性和谐”,有专家提出这样的观点,做爱时间最佳比例为2:3:2,即从20分钟为例,前戏应占6分钟左右,实质性爱为8分钟,后戏约为6分钟。虽然这种经验性的“公式”,对夫妻双方在性生活中达到“双赢”十分有利,但要真正达到“和谐”,还需要深层次的努力。这正是本文题目所言:妻子“床癫”丈夫欢。
何谓“床癫”,实指在床弟之事上,妻子要密切配合丈夫,如同“狂野疯癫”一般,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以达到与丈夫间实至名归的“性和谐”。因为,按照人世间“一阴一阳”的大规大律,男属阳,女属阴,故在夫妻性生活中,男方主动,往往负责“进攻”,女方属静,一般采取“防守”。
“动”为“征服者”,“静”为“忍受者”。男方要在“征服”中获得满足与高潮,女方亦要在男方长久勇猛的“征服”中享受愉悦和快乐。这便是夫妻双赢的性和谐。然而“动”与“静”不是简单字面上的意义,而是具有深刻内涵的。有时还会互为转化,互为利用。性专家研究表明,在夫妻性生活中,妻子越“野”越“癫”,诸如“叫床声”不断,偶尔还对丈夫采取反“入”为“主”的架式等,往往是最受丈夫欢迎的。这样,在快乐的“征战”中,会更加激发丈夫越战越勇的气魄。如果妻子在床上始终如少女般“矜持”,默默无语,“静”似木头,任由丈夫摆布,反而会使丈夫索然寡味。这如同夫妻俩在打无聊的“阵地战”一般。如此味如嚼腊般的长久“消耗战”,不仅难以调动丈夫作为“征服者”的自豪与勇猛,妻子要在此番征战中轻易获得性高潮,亦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实际上,在我们今天的法制社会里,夫妻二人的“私密生活”中,只要不伤害对方,完全可以放开心思与手脚,海阔天空般地随心所欲,甚至轻浮浪荡地做你们夫妻二人享受“天伦之乐”中想做的任何事情。如果能够这样,你们夫妻离“性和谐”的目标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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